各院部係:
2020年02月25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關於《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開展第二批重點實驗室申報工作的通知》(藥監綜科外函〔2020〕92號),(具體鏈接見http://www.nmpa.gov.cn/WS04/CL2138/375175.html),現將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為推進國家藥監局重點實驗室建設,滿足我國藥品創新發展和監管科學戰略需求,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國藥監科外〔2019〕56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國家藥監局決定開展第二批重點實驗室申報工作。本次鼓勵開展藥品(包含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科學研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積極申報,同時,統籌區域布局,重點支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產業創新發展集中度較高的地區申報重點實驗室。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依托單位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並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具備所申請相關領域的資質,且具有相應的質量管理和科研管理部門。
(二)擁有開展研究所需的實驗場所,依托單位原則上應當達到《藥品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指導原則》《醫療器械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指導原則》《化妝品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指導原則》B級及以上相關要求。
(三)擁有開展研究所需的國內先進水平的科學研究試驗設備、儀器裝備及配套設施等,依托單位儀器設備原則上應當達到《藥品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指導原則》《醫療器械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指導原則》《化妝品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指導原則》B級及以上相關要求。
(四)主管部門、地方政府和依托單位能夠提供較好的條件保障,近三年投入的經費不低於6000萬元,並對擬申請重點實驗室的研究領域投入能力建設和科研經費,藥品領域投入不低於1000萬元。
(五)依托單位和重點實驗室應當符合《管理辦法》其他相關規定。
二、申報要求
(一)各申請人應當根據《管理辦法》規定的評審條件,按照藥品領域、醫療器械領域、化妝品領域和其他領域四個申報領域進行申報,應當突出優勢和特色,將實驗室建設成為集中依托單位優勢資源、代表相關領域最高研究水平的科技創新型、示範型、標杆型的綜合性重點實驗室。
(二)申請人應當如實填報《申請書》,並按照要求提供證明材料(附件3),證明材料一式兩套。聯合申請時,由依托單位負責匯總、核實各單位材料。
三、校內申報與聯係方式
2020年4月10日前,各申請人提交《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重點實驗室申請書》(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書》)。《申請書》一式16份,勿用塑料封麵。
聯係人:陳廷素
電話:8327131013675128112
報送地點:玄武門校區科研樓315辦公室或江寧校區行政樓819辦公室
四、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聯係方式
(一)申報谘詢
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科研管理處
聯係人:蔡海燕、楊雪、劉增順
電 話:010-53851291、53851359、53851336
重點實驗室建設管理辦公室
聯係人:陶雅敏
電 話:010-88330532
(二)申請材料受理
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科研管理處
聯係人:蔡海燕、楊雪、劉增順
電 話:010-53851291、53851359、53851336
申請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大興區華佗路31號(郵編102629)
附件:1.附件1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重點實驗室申請書.doc
2.附件2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重點實驗室申請初步審查意見表.doc
科學技術處
2020年3月4日